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毕业生学籍档案办理流程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可为各位校友(学籍学历无疑义的)出具相关学籍档案材料和学历证明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对已毕业学生或校外单位查阅有关档案并提供书面证明时进行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文档。
/2024/0823/c4035a160415/page.htm
二、我校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包含:《考生信息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和《毕业实习鉴定表》。《录取花名册》不属于学籍档案。
三、只需要《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即录取花名册)的校友请点击网址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自2024年8月26日起,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的档案补办只受理线下业务,需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件来校办理。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业务办理委托书》(附件2)。
(二)学校于工作日的每周二对外接待办理相关业务(假期除外)。
(三)为确保学籍档案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必需在来校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工作邮箱(jy3616257@163.com)。以便学校提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准备相应的学籍材料。
1、学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 2 面在A4 纸同一页或毕业证复印件)】;
2、详尽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附件1)。
五、业务类型
(一)学生档案材料齐全,仅需要重封档案
需相应科室审核材料的真伪性,不收取费用。
(二)学生档案全部遗失(并需学校封装档案的)
因学籍档案由不同的科室提供,学生务必在来校前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发到相应的邮箱(jy3616257@163.com)。需按照标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三)学生档案部分遗失
因学籍档案由不同的科室提供,学生可在来校前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办理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发到相应的邮箱(jy3616257@163.com),亦可以直接联系相应的科室。需按照标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注:《毕业实习鉴定表》为手填的表格,毕业当年已和毕业证书一并下发,属于无迹可寻的材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无法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
六、联系方式和地址:
项目类型 | 隶属科室 | 办公电话和邮箱 |
考生信息表 | 招生科 | 0537-3616788 215652655@qq.com |
学籍卡 | 学籍科 | 0537-3616257 jy3616257@163.com |
毕业生登记表 | ||
成绩单 | 教学管理科
| 0537-3616259 1273950240@qq.com |
毕业实习鉴定表 |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45号3344体育官方网站任城校区3-923房间
继续教育学院